南阳科技职业学院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南阳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南阳科技职业学院第五条学院国际代码;省内代码: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邓州市人民东路第十条办学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第十一条基本情况: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是年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南阳市人民政府和邓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学院位于河南省邓州市,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29.6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人,其中河南省职教专家、教学名师13人,高级以上职称人,硕士及以上学历98人,“双师型”教师人,聘请了相关行业、企业的专家或技术能手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专兼结合、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学院开设大数据技术、数控技术、艺术设计、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17个专业,各专业均建有设施完善的校内实训基地,其中幼教实训室44个,各类教学及仪器设备价值1.02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0.6万册,电子图书13.5万种,各类报刊余种。学院积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中兴、慧科、南京朗诗常青藤等知名企业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通过课程共建、资源共享、师资互派、项目合作等方式,实行“订单式”培养,对接行业企业需求大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真正把专业办在产业链上。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办学理念,认真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积极深化内涵建设,培育特色专业品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朝着建设“管理规范、特色明显、省内一流、全国知名”高职院校的目标前进。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学院会同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等部门依法、科学、精准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流程。强化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防疫组考工作职责,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招生对象、计划1.已通过河南省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2.已通过河南省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3.南阳科技职业学院年单独招生计划人,5个专业。第十七条招生专业收费标准招生专业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文科类元/生·年,理工类元/生·年,医学类元/生·年;住宿费:元/人·年;书作费:元/人·年(书作费为代收费,多退少补)。若招生专业和计划有所变动,以省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为准。第十八条考生相关待遇单独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五章报名、考试与录取
第十九条报名方式及领取准考证(一)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