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要求并结合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二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为准;(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8个;招聘计划81名,其中管理岗位10名,专业技术岗位71名(含高级人才引进11名,详见附件1、附件2)。五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