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年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为做好学校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56号)、《曲靖市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面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学校年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免笔试招聘岗位,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按下列情况处理:
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辅导员岗位(部门代码,岗位代码、,分别招聘10人):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1—9人的,相应递减招聘计划数后进行等额面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10人的,不递减招聘计划数,进行等额面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11—19人的,不递减招聘计划数,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达到或超过面试规定比例的,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思政课教师岗位(部门代码,岗位代码,招聘4人):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1—3人的,相应递减招聘计划数后进行等额面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4人的,不递减招聘计划数,进行等额面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5—7人的,不递减招聘计划数,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达到或超过面试规定比例的,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心理学教师岗位(部门代码,岗位代码,招聘1人):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进行等额面试;达到或超过面试规定比例的,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出现上述情况,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