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
期
开
课
?21年事业单位ABCDE:5月1日
?教师全年营:5月1日
?21年特岗:5月1日
?21云南省面试:5月1日
?21年学历提升:随报随学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联〔〕24号)和《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18号)等文件精神,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二、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其他要求思政教学岗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优先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理论;法学理论;国际经济与政治、国际关系、伦理学35岁及以下中共党员限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医学辅导员1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优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35岁及以下中共党员限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医学辅导员2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优先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35岁及以下中共党员限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医学辅导员3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优先护理学、基础医学、化学35岁及以下中共党员限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合计10三、招聘范围和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四、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五、招聘程序(一)发布公告:年4月25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时间和地点:年5月13日(星期四)8:30至16:30在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职业教育园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报名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1张。(三)资格审查: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六)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为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5张。(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九)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十)考察: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保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条件的人员,在正式聘用后可享受《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月工作补贴、住房保障等待遇。未列入保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但属于学校紧缺急需医药类人才享受学校引才补贴。事业单位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