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了烟台要新设两所高校

据教育部   你市《关于批准设立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请示》(烟政呈〔〕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市在整合鲁东大学初等教育学院部分资源的基础上设立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烟台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部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校机构编制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人。首批设置的高等专科教育专业不超过6个。

  五、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办学经费由你市负责安排。

  六、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在3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办学要求,省教育厅将对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领导,做好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3月23日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48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在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基础上建立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的请示》(烟政呈〔〕7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市在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基础上设立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二、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烟台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院机构编制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人。首批设置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不超过6个。

  五、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的办学经费由你市负责安排。

  六、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应在3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办学要求,省教育厅将对学院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的领导,做好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年3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3月23日印发

具体名单如下:

新设立

↓↓↓

同层次更名

↓↓↓

合并调整

↓↓↓

变更办学体制

↓↓↓

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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