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帮烟台幼儿师范高等

勤工助学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关精神,确保贫困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健康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年修订)的通知》(教财[]12号)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面向我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学生科资助中心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展开勤工助学工作。

今年,学生资助中心将勤工助学的名额下放到各系部,勤工助学的学生由班主任推荐到系部,系部择优录取并在系部公示之后,把名单提交到学校学生科学生资助中心,此共遴选勤工助学学生39名。

11月28日,在学校教学B楼,学生科资助中心工作人员针对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工作态度、工作考核、工酬发放、个别工种的职业操守等几方面内容,对入选的39名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12月3日,学生科负责人高涛同志专门召开了勤工助学用工单位负责人会议。会议中,高书记重点强调用工单位在用人过程中,注意用人安全、工作分配合理、工作时间不准占用学生的上课时间,严格按照教育部下发的《高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以及《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勤工助学管理细则》中的规定对勤工助学学生的进行管理。

勤工助学工作,是学生资助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措施,是学校对家庭贫困学生学生的关心爱护,是学校助困奖优相结合,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体现,更是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生提供了一个体验生活、增加阅历、历练自我、提升能力的实践平台。

编辑:郭冬梅

排版:李祉霖

供稿:学生科学生支部

孔晓慧

监制:李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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