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扫描淄博探索聘请高校优秀人才到市

近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聘请高校优秀人才到我市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年计划从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选聘优秀人才到淄博市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

《意见》明确,坚持人才引领,推动校企共建合作交流平台,促进高校优秀人才向淄博市集聚,实现人才资源与淄博市社会发展需求的精准匹配;充分发挥高校“就业引荐人”作用,推动建立人才引进合作机制,加大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来淄留淄就业。年计划从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选聘优秀人才到淄博市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首批选聘30名、全年完成名选聘任务。

工作职责上包括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及大学生需求情况,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配合下梳理当前急需紧缺岗位需求,结合本校毕业生信息制定工作计划。从人才招引和培养的角度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优化招聘机制及管理体系,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协助企业做好校园宣传工作,塑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提升企业引才软实力。积极对接本校就业部门及相关专业院系,协助企业走进校园开展招聘活动;及时通过校内网络渠道发布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发挥联系纽带作用,推动企业与高校建立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等合作机制,推动建立大学生就业实习(见习)基地;帮助企业做好在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工作;定期组织高校大学生到企业参观考察,开展“就业体验日”活动。

在待遇保障与激励措施上,接收单位每月为“人力资源副总”提供生活补助、交通费用等不少于元。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对“人力资源副总”进行补助。

选聘程序上,每年由各级人社、工信部门,对本区域企业开展需求摸底调研,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管理和用人需求提出“人力资源副总”岗位具体需求,填写《聘请“人力资源副总”需求表》。由各区县将企业需求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需求对接相关高校,由各高校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组织企业与高校交流洽谈。达成合作意向的,签订《聘任意向书》。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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