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44人

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序号事业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学历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其它条件要求1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岗位11硕士研究生法学(一级学科)中共党员,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岗位21硕士研究生法学(一级学科)中共党员,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1本科音乐学具有中级职称或聘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4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会计1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师职称5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11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具有中级职称或聘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6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21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共党员,具有中级职称或聘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7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辅导员12本科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具有中级职称或聘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8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辅导员22本科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具有中级职称或聘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9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32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应届毕业生10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42硕士研究生法学(一级学科)应届毕业生11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51硕士研究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应届毕业生,本科专业为预防医学12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62硕士研究生生物学(一级学科)生理学应届毕业生13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71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儿科学应届毕业生14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81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一级学科)耳鼻咽喉科学应届毕业生15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91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妇科应届毕业生16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眼科学应届毕业生17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具有医师资格证18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中医学(一级学科)中医基础理论有医师资格证书19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中医学(一级学科)有医师资格证书20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护理学(一级学科)妇产科护理、妇幼保健、母婴护理、助产护理21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口腔医学(一级学科)牙周病学、牙体牙髓病、口腔黏膜病应届毕业生22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卫生检验与检疫应届毕业生23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微生物学检验本科学历为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4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临床检验基础、血液学检验、脱落细胞学本科学历为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5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医学技术(一级学科)临床医学研究方向: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医学技术研究方向:康复治疗学26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基础医学(一级学科)本科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27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体育专业学位、体育学(一级学科)、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体育研究方向:体育教学;体育学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公共管理研究方向:体育事业管理应届毕业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或国家二级裁判员及以上资格28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妇科29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儿科30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口腔实验员1本科口腔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31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辅导员32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中共党员、男性、应届毕业生32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辅导员42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女性、应届毕业生33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辅导员52本科专业不限中共党员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临沂、济南两个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余人,专任教师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人。学校设医学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医学检验系、药学系、健康与康复系、医学影像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康复医学、护理学、助产、涉外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22个专业。   学校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改革活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的宗旨,遵循医学教育和卫生人才成长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为动力,以特色促发展,以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以建设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契机,努力开创医学教育与卫生人才培养的新局面,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宜卫生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4人(中级岗位8人,初级岗位34人,管理岗位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及管理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5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5月8日以后出生);   5.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应聘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提供医师资格证等的,可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应聘,后续可在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并向学校提供,未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的应聘人员,学校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基本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基本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正常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应在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2.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网址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或学校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   报名时间:年5月8日至年5月27日。   2.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zzrsc

sdmc.edu.cn(临沂)、sdyzzzrsc

.   3.通过报名材料审核人员请随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岗位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医疗类、中医类、护理类、检验类岗位笔试为卫生类考试。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根据笔试实际情况设定合格线。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应及时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举止仪表、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其他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以内,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方面知识。   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面试总分为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到原工作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号)文件精神,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临沂校区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方式:-   济南校区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   报名期间技术服务   七、其他   未尽事宜,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miaozhuacao.com/mcrb/879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