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铁岭必吃特色小吃 http://www.tielingshizx.com/tlsly/6176.html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一、改革自评表二、《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是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依靠全校学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校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条本会的任务是: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校学生,以学习为中心,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2、沟通校党委、各处室、各系部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促进学生之间、学生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协助学校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6、加强同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
第七条凡在本校正式注册(留校察看处分期除外),并且承认本会章程的所有学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与权利:
1、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和条例是每一个会员的义务。
2、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表决权和提案权。
3、有对学生会工作讨论建议和批准监督的权利。
4、有向学生会反映及通过学生会向校领导反映会员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5、会员有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各项活动的权利。
6、会员有参加本会各种机构并在其中工作,服务的义务。
7、所有会员一律平等。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报请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
第十条参加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校学生会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系学生分会。由各教学班全体同学基层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是:
1、审查和批准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根据校党委的意见和学生们的建议制定学生会的主要工作。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4、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
第四章学生委员会
第十二条学生委员会是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作机构。一般由十三名成员组成,任期一年,在下届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落实学生代表大会所提出的任务,协助和督促学校解决学代会所提出的提案,做好下一届学代会的筹备工作。学生委员会对代表大会负责,受全校学生的监督。学生会一般情况下每二周召开一次例行工作会议。
第十三条学生委员会的职责是:
1、学生委员会向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2、讨论、制定学生会的学期工作计划。
3、协调、监察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4、讨论并通过学生会机构组成和人员安排。
5、对有关学生会工作问题作出决定。
6、代表全体同学的利益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7、有十名以上委员提议,并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召开当届学代会主席团审议临时会议。
第五章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每学期设执行主席一名,报经校团委批准备案。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评议和工作,搞好系学生分会工作之间的交流。
第十六条在执行主席不在职期间由排名第一的主席团成员主持工作。
第十七条执行主席负责日常事务,牵头各项工作。
第六章职能机构
第十八条学生会设下列职能机构:生活督察部、学习实践部、文艺体育部、青年权益部、新媒体中心
第十九条校团委对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条生活督察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及干事若干人。主要工作是:
1.负责学生早晚自习的纪律检查,维护学校内公共场所秩序正常;
2.做好全校的纪律监督工作;
3.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4.负责全校教学楼卫生的检查、督促;公共卫生区的划分、劳动安排和检查工作;
5.定期检查教室卫生及室外卫生打扫的情况,不定期的抽查,并作为本周的量化成绩;
6.组织和发动全校同学搞好校园卫生。领导各系卫生部及各班卫生委员督促检查教室卫生,积极开展文明个人和文明班级的评比活动。
第二十一条学习实践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及干事若干,主要工作是:
1.协助教务处普通话考试的报名工作;
2.协助学工处全校各班每晚到图书馆读书的班级分配及纪律;
3.协助学工处大学生读书笔记的评比;
4.负责举办一些与学习有关的活动。
5.暑期深入社会、与社区街道办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展社会实践阵地;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二条文艺体育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及干事若干,主要工作是:
1.掌握和响应学校的文化体育工作方针和动向。配合各种全校性大型活动,结合广大同学的需求创造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活动;
2.组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和比赛,提高全体同学的身体素质;
3.做好重大节日文艺演出的组织活动,通过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团体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各系学生会文体部开展文体活动,经常联系,组织,开展各系之间正式、非正式比赛,以文体活动为桥梁,增进各系之间的了解与交流;
5.做好本部门各类活动的计划、总结、活动情况记录等文件归档工作;
6.负责学校礼仪队队员的选拔、组织和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三条青年权益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及干事若干,主要工作是:1.以维护全校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宗旨,做同学们权益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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