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双峰县村级小微权力事务中心及双峰县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双峰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执纪监督力量,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双峰县村级小微权力事务中心及双峰县巡察事务中心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为从严把好人员入口关,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
从全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除外)中选调工作人员7名,具体选调职位、职数及要求等见《年双峰县村级小微权力事务中心及双峰县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可靠、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或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所在单位同意公开选调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双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年双峰县村级小微权力事务中心及双峰县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年6月7日至年6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双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他
1
县村级小微权力事务中心
综合
4
35周岁以下
大学本科
不限
2
县巡察事务中心
文秘
2
35周岁以下
大学本科
不限
财务
1
会计学、审计学、工程造价及相关专业
注:年龄截止计算节点为年5月31日,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附件2:
双峰县村级小微权力事务中心及双峰县巡察事务中心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1寸免冠彩色
照片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入党
年月
籍贯
健康
状况
编制
性质
现单位及职务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通讯
地址
手机
号码
个
人
简
历
奖惩
情况
近3年
年度考核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
承诺
本人确保以上信息属实,如有瞒报虚报,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填表人:
年月日
单位
意见
我单位同意同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如该同志被录取,我们将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加盖单位公章)
表格请正反两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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