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年五年制师范艺体类专业加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试对象
拟报考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教育专业的中考考生。每位考生限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育专业中的一个专业。
二、加试科目
(一)音乐专业加试科目
1.唱歌(自选歌曲一首,歌谱自带,钢琴伴奏由考点统一安排);
2.器乐演奏(自选乐曲一首,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3.舞蹈(自选舞蹈一段,伴奏带自备);
4.视唱或摹唱(简谱/五线谱视唱2/4拍16小节或根据钢琴弹奏的例曲,分段摹唱2/4拍16小节)。
唱歌、器乐演奏、舞蹈三项中由考生任选其中二项作为考试科目,视唱或摹唱为必考科目(由考生任选其中一项)。
(二)体育专业加试科目
1.米跑;
2.立定跳远;
3.原地推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
(三)美术专业加试科目
1.素描(静物默写,提供线描稿,分钟);
2.色彩(静物默写,提供黑白图片参考,分钟)。
(四)具有以下相关证书之一的考生可申请专业免试,直接折算专业成绩。
1.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单位组织的音乐类、美术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6级以上(含6级)证书;
2.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文化、体育行政部门认可举办的音乐类、体育类、美术类比赛个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证书(团体获奖不在此范围内);
3.田径类、体操类、球类等国家三级以上(含三级)运动员证书。
证书审核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考生在4月16日16:00前将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送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
考生若具有多张证书,按折算分数最高的一张记分,不重复累计。证书折算专业成绩只对报考统招的考生有效,凡报考艺体类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考试。
三、证书折算办法
1.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水平等级
十级
九级
八级
七级
六级
折算分数
2.艺体类竞赛获奖证书
获奖
等级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折算
分数
注:(1)获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均折算为分
(2)特等奖参照一等奖标准折算。
3.运动员等级证书
运动员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折算分数
四、计分方法
专业加试满分为分。其中:音乐专业唱歌、器乐演奏、舞蹈三项中由考生任选一项作为专业主项,满分为分;其余二项中任选一项为专业副项,满分为40分;视唱或摹唱满分为40分。体育专业米跑满分为80分,立定跳远满分为60分,原地推铅球满分为60分。美术专业素描满分为分,色彩满分为80分。
各专业加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也可以自愿参加专业加试,在专业加试成绩和以证书折算成绩中,取分数高者作为专业考试的最终成绩。
五、报名方式和收费标准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现场、电话报名三种方式。
1.网上报名:由考生或考生所在学校组织拟参加专业加试的考生,于4月12日前,通过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