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省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医院人事劳资科,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报考需要提供执业(职业、从业)资格和注册证岗位的应聘者,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职业、从业)资格报考和注册的条件;
(五)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适应招聘岗位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不得报名。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湖南中医药高等医院(医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