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一些被人遗弃的小动物,它们居无定所四处流浪,久而久之就成了让人敬而远之的流浪狗、流浪猫。其中不乏一些善良的人偶尔会拿出一些剩饭剩菜喂养它们,也当做是一种积善行德。近日一家小店的老板娘面对镜头忍不住哭了起来,起因是顾客因一只流浪猫索赔6千元医药费,到底是怎么回事?
近日郑州的一家小店门口坐着一位男子李先生,他要求小店赔偿自己6千块钱的医药费用。原来前几天他在店里买东西,一不小时踩到了一只突然跑进店内的大花猫,结果当场被这只猫给抓伤了,事后老板娘赔给他块钱作为补偿。医院打了疫苗,可当天晚上突然发起了高烧,第二天发现被猫抓伤的部位也肿了起来,于是他来到这家店里,提出进一步的赔偿。
小店老板娘表示当时那只猫正躺在地上,是李先生走过去踩到了猫才被抓伤的。对此李先生反驳:我一个成年人有事没事踩猫干嘛?你看这只猫长得跟店里的毛绒玩具像不像,我当时根本就没看到。
老板娘说,当时又不是猫主动攻击,是你踩到了它才反抗抓伤的你。况且这只猫也不是我们自己店里的,它是一只流浪猫。李先生不认同老板娘的说法,他指着地上的一只猫盆说,这里有一只猫盆,我一共来了3次都看到猫在店里呆着呢,你说这不是她养的猫是谁的猫?
随后记者向周围群众咨询了一下,附近商户证实,这确实是一只流浪猫,而且在几家店里都来回跑过。这时老板娘表示,李先生实在店里被流浪猫给抓伤的,虽然不是自己家养的动物,出于对顾客受伤的心情,当时并没有推卸任何责任,而是补偿了对方块钱,医院检查一下,可没想到第二天李先生又来店里提出0块钱的赔偿。
李先生表示,自医院打了疫苗,可是当晚就发高烧,而且腿也肿了,其实也不是说一定要赔多少钱,只是不能接受店家的态度。对此老板娘情绪激动了起来:你总不能让我全部报销医药费吧?你也是成年人了,难道自己就一点也没有责任吗?
见双方僵持不下,记者帮忙联系了律师,律师表示,不管是家养还是流浪猫,只要是在店里导致了人员伤害,店家就有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当事人是自己踩到猫被抓伤,自身也存在过错。这件事情应该由店家承认主要责任,顾客属于次责。老板娘表示可以接受四六划责,可李先生不同意。
李先生表示自己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老板娘见对方态度坚定,委屈的留下了眼睛,说自己很委屈,因为这件事已经在店门口吵过好几次了,自己也给了块钱解决了,可李先生就是看自己好说话,现在又来店里要钱,更何况这只猫又不是我的猫。
周围的邻居也实在看不下去了,纷纷上前劝说,一位商户表示:希望双方都各退一步,就按三七划责,如果老板娘不愿意多付钱,这个钱由自己掏出来给李先生。最终经过调解,老板娘按照三七划责,当场又转给了李先生块钱,李先生表示满意。
小编觉得,商家确实也有苦衷,只是好心喂养了流浪猫,结果顾客不小心踩到了猫就要赔偿一笔医药费,更何况这只猫还不是自己家养的。但是毕竟事情发生在自己店里,就得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希望大家都能和气生财,出门在外更应该注意安全。大家觉得老板娘应该赔偿给李先生0块钱的医药费吗